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根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现提出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政务公开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和有利监督的原则,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间
(一)范围
本街政务公开包括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街道所属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派驻蓝田镇各站所的政务公开、辖区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
(二)内容
1、街道办事处公开的内容
(1)办事处领导职务、职责权限。
(2)办事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
(3)办事处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
(5)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6)办事处直属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7)办事处的债权债务及支付转移情况。
(8)办事处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年度办事处向社会承诺的大事、要事、实事完成情况。
(10)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11)其他临时性重大事项情况。
2、村务公开的内容
(1)各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
(3)失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
(4)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7)征用土地情况及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
(8)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
(9)扶贫救灾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10)其他农民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3.办事处各部门和派驻蓝田各站所公开的内容
(1)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度、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
(2)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
(3)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的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4.办事处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
(3)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4)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
(5)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形式
蓝田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要以内容为核心,形式服从内容,公开形式坚持以简洁明了、方便群众、讲求实效为原则,选择贴近群众、方便监督的形式进行公开。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通过公开栏、公示板、墙报等形式公开。
2.通过印发资料、发放便民卡、便民手册和设置查询电话等形式公开。
3.通过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导示性载体公开。
4.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通报会、听证会等会议公开。
5.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进行公告、公示。
6.通过其它适当的形式公开。
(四)时间
公开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为我街的政务公开日。要求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创造条件公开。
三、监督保障措施及投诉电话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预公开制度。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应公布方案(草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布执行。
建立备案制。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政务公开方案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对公开内容要整理归档,防止假公开、片面公开或滞后公开等。
街道成立由纪委、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的人员组成的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政府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3990806、3990854,设立信访办公室,落实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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