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按照〈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公开承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江蓝党政办[2008] 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公开承诺事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将我街公开承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解
1、城镇新增就业300 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实地无业农民再就业300 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0 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省内农民工用工企业在岗培训0.14 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0.028 万人、 “品牌工程”培训0.005 万人;获证0.077 万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1 万人次。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农业中心
具体责任人:陈玄玉 刘 斌
2、解决10 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170 人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医疗年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88 元。做好灾后紧急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因灾倒塌房屋得到及时恢复重建。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帮扶13 户养殖户,实现养殖户人均增收88 元。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农业中心
具体责任人:唐文绪 刘 斌
3、把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到年底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9.6 元。把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心敬老院1 所;新增床位60 张; “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5%。08 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新增300 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达到0.03 万人。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具体责任人:唐文绪 陈玄玉
4、全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确保覆盖面达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业人口2.4499 万人。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具体责任人:唐文绪
5、解决1 户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困难。新建廉租住房200 套,面积1 万平方米。实现3 个20 户以上自然村“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广电网络站
具体责任人:唐文绪 王树珍
6、建成乡镇客运站1 个。
责任部门: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具体责任人:唐永泉
7、实施森林管护1.17075 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0.29118 万亩。解决0.1771 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完成927 口红层水井,解决分散农户3245 人的饮水困难。
责任部门:农业中心
具体责任人:刘 斌
8、江南轻工业集中发展区第一期(1000 亩)开发建设:(1)水、电、气主管线接至园区(2)形成主要道路(纵道);(3)完成园区排污系统;(4)1000 亩土地招商引资入驻企业生产主体车间土建工程竣工。
责任部门:蓝田国土所 经发办 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具体责任人:曹泽伟 韩才富 唐永泉
9、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确保全年完成地方财政一般收入1001 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400 元,城镇化率提高1% 。
责任部门:经发办 农业中心
具体责任人:杨德兴 韩才富 刘斌
10、认真做好服务建设年工作,加强软环境建设,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
责任部门:党政办
具体责任人:王惠兰
11、按时足额发放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具体责任人:唐文绪
12、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江阳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体工程建设。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具体责任人:唐文绪 唐永泉
13、加强党员教育,在每个村、社区建立一个党员远程教育基地或发展一户以上党员远程教育示范户。
责任部门:党政办
具体责任人:王惠兰
二、工作要求
为取信于民,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并从6月份起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公开承诺”工作完成情况报党政办。对执行承诺措施乏力、落实承诺事项进展缓慢的责任部门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对履行承诺不到位,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期完成承诺事项的,要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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