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张坝景区)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精神,确保我区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通过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做好选聘工作的宣传动员,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特别是有志于投身基层一线工作的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库,为下一步的选聘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