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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1 16:40:00

各乡镇党委,街道(张坝景区)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精神,确保我区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通过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做好选聘工作的宣传动员,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特别是有志于投身基层一线工作的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库,为下一步的选聘工作打下基础。

附1: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附2:2008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2008728

 

文章录入:JJ    责任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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