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新增就业300 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实地无业农民再就业300 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0 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省内农民工用工企业在岗培训0.14 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0.028 万人、 “品牌工程”培训0.005 万人;获证0.077 万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1 万人次。
2、解决10 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170 人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医疗年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88 元。做好灾后紧急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因灾倒塌房屋得到及时恢复重建。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帮扶13 户养殖户,实现养殖户人均增收88 元。
3、把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到年底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9.6 元。把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心敬老院1 所;新增床位60 张; “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5%。08 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新增300 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达到0.03 万人。
4、全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确保覆盖面达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业人口2.4499 万人。
5、解决1 户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困难。新建廉租住房200 套,面积1 万平方米。实现3 个20 户以上自然村“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
6、建成乡镇客运站1 个。
7、实施森林管护1.17075 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0.29118 万亩。解决0.1771 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完成927 口红层水井,解决分散农户3245 人的饮水困难。
8、江南轻工业集中发展区第一期(1000 亩)开发建设:(1)水、电、气主管线接至园区(2)形成主要道路(纵道);(3)完成园区排污系统;(4)1000 亩土地招商引资入驻企业生产主体车间土建工程竣工。
9、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确保全年完成地方财政一般收入1001 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400 元,城镇化率提高1% 。
10、认真做好服务建设年工作,加强软环境建设,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
11、按时足额发放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12、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江阳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体工程建设。
13、加强党员教育,在每个村、社区建立一个党员远程教育基地或发展一户以上党员远程教育示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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