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 文章中心 >> 党政透视 >> 应急管理 >> 文章正文
 
 
 
村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
居民防火公约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人民
蓝田镇人畜饮水应急送水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预防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人民
泸州市蓝田镇人民政府党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人民
江阳区蓝田镇农业中心关于我镇水稻稻飞虱防治措施的请示更多...
江阳区蓝田镇农业中心关于我镇水稻稻飞虱防治措施的请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7 21:30:35

蓝田镇人民政府:
7月23日分管农业的马开华副镇长与农业中心技术人员到各村检查水稻病虫防治工作时发现:尽管多次开会布置水稻病虫防治工作,但由于在水稻病虫防治适期雨水较多,致使防治效果极差,特别是东风二社、红光二社、新华三社、四社、七社部分田块出现“通火”现象,较为严重是新华四社但开云、王云昌两户近5亩水稻已绝收。鉴于但、王周边田块出虫量较大,危及近150亩稻田,为避免稻飞虱进步危害千万更大损失,经研究决定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一、紧急启动泸江蓝府[2007]54号《2007年大春粮食作物重大病虫防治预案》;
二、向区农业局紧急借用两台机动喷雾器,组织防治小分队对病区进行统一防治;
三、防治技术措施:晴天,亩用吡出啉粉剂6包、滴滴喂乳油3两;
四、防治方法:由镇农业中心统一组织药剂和防治人员;
五、防治资金预算:药剂费1500元(10元/亩),人员工资600元,共计2100元,由镇财政出资。
以上措施当否,请领导批示。

蓝田镇农业中心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后台管理
    版权所有: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30-3195587   蜀ICP备 07000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