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掌握低保人员信息,完善低保人员动态管理方法,特林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于7月16日召开居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通过以下措施:
1. 低保人员双月(即间隔一月)25日至30日向社区提交书面材料,汇报近两个月思想情况、家庭人员变动情况、家庭人员就业情况、家庭人员收入情况。
2. 社区根据低保人员提供的材料和掌握的情况,对家庭经济收入有增加的低保人员再进行入户核实。
3. 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且超出规定时间一个月仍未到社区说明原因的低保人员,将从超出规定时间起的下一个月暂停享受低保。
4. 低保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未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将从未参加公益劳动所在月份起的下一个月暂停享受低保。(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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